整治酒风 改进作风
    ——---藤县法院学习贯彻整治党员干部纵酒行为的通知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4-07-07  分享到:

  
   7月4日下午,藤县法院及时组织全体干警学习贯彻县纪委、县组织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坚决整治党员干部纵酒行为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关于党员干部在饮酒行为上的“六个严禁”:一是严禁在工作期间饮酒;二是严禁在公共场所猜拳行令、掷骰子或发纸牌等赌酒、强行劝酒和逼酒;三是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酗酒;四是严禁着工作标志服在公共场所饮酒;五是严禁在携带密级文件或其他涉密材料时饮酒;六是严禁饮酒后值班上岗、执行公务、驾驶车辆。养成健康文明饮酒“四少四多”:少端酒杯多办实事、少说酒话多讲实话、少沾酒气多接地气、少耍酒风多护党风。坚决整治党员干部的纵酒行为,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树立党员干部良好的形象。
  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忠贵强调:广大干警要自觉遵守饮酒的有关规定,贯彻执行“六个严禁”,要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集中到审判执行工作和学习上来,努力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和交往活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弘扬新风正气,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法官形象。
  干警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法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通知》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干警们树立文明的饮酒观念,维护法官清正、廉洁、为民、务实的良好形象,
  

(张焕杰 莫信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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