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群众之路线 行阳光司法之路
    ————藤县法院各党支部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要求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4-03-25  分享到:

  
  为了坚持好党的群众路线,履行好法院审判职能,确保司法行为能体现民意、回应民声,3月21—24日,藤县法院各党支部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要求,进一步激发党员干警参与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全面拉开了本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序幕。
  【院党总支部】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潘家绪作为总支部书记参加了动员会,他表示自己作为法院的党组成员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全院的动员会议精神,按照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忠贵与县委第三督导组黎伟业组长在动员会上的要求,结合自身分管的部门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全面部署,使教育实践活动起步扎实、开局良好。其他的党组成员也纷纷表示,要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践行群众路线,牢记并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落实到实处。
  【第一党支部】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忠贵参加了第一党支部的动员会,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刑庭要继续巩固轻案快审的成果,继续加强看守所简易刑事案件的集中快速高效审理工作,并重点拓展丰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和解工作,加强回访帮教活动,把刑事审判功能向庭外延伸,切实为民司法。二是法警大队的全体干警要敢于虚心广泛听取意见,敢于揭短亮丑,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四风”问题,深刻自我反省,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三是部门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坚持开门搞活动,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把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评议作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坚决防止走过场,力求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第三党支部】党支部书记高云表示,立案庭、审监庭和审管办以及行政庭的干警们要多走走基层,聆听群众的心声,主动拉近与基层百姓的距离,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并向党员干警们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立案窗口要紧紧围绕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认真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打造规范化、便民化、人文化的“一站式”司法为民服务平台;二是审判管理部门结合推动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打造“阳光司法”品牌;三是行政庭要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认识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为民司法、服务群众能力。
  【第四党支部】党支部书记、执行局局长黄建朝率先发言,表示一要带好头做表率,身体力行争当教育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不仅要当好组织监督的实施者,更要做好全程参与的践行者;二要全力以赴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和执行救助活动,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三要转变传统执行工作思维,要把以前被动执行转变主动出击,深入群众,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其他同志也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各抒己见,畅谈自己应如何克服困难积极参与、正确处理工学矛盾,扎实认真地迈出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步。
  【第五党支部】党支部书记何伟雄表示,一要深入开展调研和普法宣传,继续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农民工”、“服务美丽广西·清洁乡村”三服务活动,倾听民意、提供建议、解决问题;二要坚持统筹兼顾,解决好工学矛盾,既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又要抓好自身本职工作,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其他同志也都畅所欲言,讲认识谈体会,纷纷表示要以饱满的精神,积极的态度,参加到教育实践活动中去。
  【濛江法庭】易庭泉庭长表示,作为基层一线办案人员要多做调解工作,继续深入推行诉讼联络员制定,学习总结先进调解经验,把巡回法庭搬到田间村头,将热心、耐心、细心、真心和诚心融入调解中,与群众谈心交心,真诚疏导当事人,致力化解矛盾,做到矛盾不出村,纠纷化解在基层。同时,要继续深入推行立案审务公开制度、阳光司法制度、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以及扩大巡回法庭下乡办案的力度,派发“便民诉讼联络卡”,为妇女儿童开通“绿色通道”等,践行群众路线。
  其他党支部党小组的党员干警也纷纷表示,要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紧抓实,实践好司法为民,要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始终,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在抓具体、抓细节、抓落实上下功夫,依法处理各类案件,及时维护群众权益,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
  

(李夏 魏朝菊 辛宗森 黎静 李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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