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巡回法庭助推城乡经济发展
    ————藤县人民法院创新方式审理金融经济案件侧记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4-02-17  分享到:

  
  藤县人民法院金融巡回法庭近日开进古龙镇田心村村委会,成功调解3起金融借款纠纷案。当签订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诚恳地说:“感谢法官设身处地体谅我们鱼塘养殖户的难处,让我们明白诚信的可贵,我们一定按时偿还贷款……”
  去年以来,藤县法院依托金融巡回法庭,主动开展司法服务,对金融案件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接受咨询和法律宣传。2013年共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536件,总标的3117.7297万元,目前全部办结,多家金融企业共收回了贷款2800多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立足本地经济情况,设立金融巡回法庭
  藤县位于西江黄金水道中段,境内钛白、陶瓷、林产林化产业集群增速明显,带动小微企业和农业经济加快发展。县内五大国有银行加上桂林银行、小额担保公司等金融企业也进入快速增长的阶段。
  随着藤县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合同纠纷案件出现较大增幅:一方面辖区内农行、信用社、桂银等多家金融企业的农户小额贷款投放的重点在“三农”,而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二者抗风险能力极差,导致投放的贷款风险高;另一方面,贷款当事人法律意识差、流动性较大,近三成人口跨省、市流动打工,有的农户一旦取得贷款,举家外出几年无下落,对贷款不理不问,金融企业难以有效催收,债权难保全。
  去年初,该院党组决定成立金融巡回法庭,实行金融案件集中管辖,针对金融案件特点,简化审理程序,做到“四及时”——及时送达、及时开庭、及时审结、及时执行,减少公告送达案件,缩短审理期限,最大限度保障金融企业权益得以实现。
  为了让巡回法庭更加规范,该院制定了金融巡回法庭制度,对受案范围、方式、特点等都作了规定,有效避免了巡回审判的任意性。
  金融巡回调解,妥善化解纠纷
  杨某2009年12月和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属濛江信用社签订农户小额信用借款合同,贷款2万元用于房屋装修。在只归还信用社部分借款及利息后,杨某因尚欠1.6万余元欠拖不还被诉至法院。
  2013年11月11日,濛江法庭受理该案后,法官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到法庭协商解决纠纷。法官对杨某耐心释法明理,说小额贷款优惠政策帮助农民解决难题,改善居住环境,群众亦应该支持信用社的工作,借款到期不还不但情理上说不过去,还影响到个人的诚信。法官的一席话,让杨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经过法官半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促成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圆满结案。
  玉某夫妇在岭景镇经营一个养猪场,由于资金不足,于2010年1月31日向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1.9万元。还款期限届满,玉某只偿还了500余元,原告多次派员追收还款未果,遂将玉某夫妇诉至法庭。
  考虑到玉某一家生意繁忙,为方便当事人诉讼,2013年11月13日,主办法官一行驱车来到玉某经营的养猪场,就地进行巡回调解。主办法官耐心向双方明法析理,对玉某说:“未按时还款有失诚信,小额贷款助农民发家致富,群众更应该真诚做人、诚信做事,这样才能赢来更多利润。”接着,法官引导信用社换位思考,对玉某家的困难给予更多的理解和同情。在主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签订了分期还款计划,为表诚意,玉某将身上仅有的500元作为部分利息交给信用社。
  藤县法院自去年开展“金融集中服务月”活动以来,通过开展巡回法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家等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诚信守约的意识,调解结案303起。巡回法庭快审快结金融案,深入基层解纠纷的工作作风,受到金融企业和当地群众的高度称赞。

(高峰 李继远)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藤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