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冒用姐姐身份结婚登记 一女子糊涂婚姻酿苦果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12-04  分享到:

  
  “蔡法官,谢谢你的指点,要不然我真不知怎么办才好,只怪自己当初不懂法,才造成亲生孩子户口难落实、上学成难题。我知道错了,以后一定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以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是12月3日,一位年轻女子潘某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人民法院太平法庭咨询婚姻法律问题时,对蔡法官细致周到的法律服务、司法为民的做法连声道谢。
  几年前,这位时满18周岁的年轻女子潘某因结婚心切,利用和姐姐相貌相似之便,冒用姐姐的身份证和自己的未婚夫办理结婚登记,本想一切万事大吉,却不料自己和丈夫亲生的孩子落户、就学问题成了她的一块心病,让她困惑无助。潘某万般无奈之下,只好求助于法庭帮她解决苦恼烦心之事
  太平法庭蔡法官热情接待了这位焦虑难耐的女子,并耐心向潘某讲解《婚姻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指出其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而冒用姐姐身份登记这种异想天开的错误行为。蔡法官的一席知心话,让潘某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追悔莫及,对于如何解决潘某目前的婚姻关系问题,蔡法官向其提出指导性的建议。听了蔡法官耐心细致的指点后,茫然中的潘某茅塞顿开,愁眉舒展,向蔡法官连声道谢,满意地离开了法庭。

(林伟宁 张明环 韦逢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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