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藤县法院执行局9名干警和7名法警一起到同心镇真胜村塘表组强制执行一起相邻通行纠纷被执行人占道部分房屋,确保相关村民顺利通行。
这是一起特别的相邻通行纠纷,因为申请执行人已经是第二次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于1991年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对原告梁某与被告黄某新相邻通行的通道已作出判决确定通道路面宽2.6米,并对被告黄某新侵占通道部分的附屋进行了执行。但被告黄某新在2012年5月又侵占该道,在原来的附屋搭建,严重影响部分村民的日常通行。因此梁某在2013年向法院申请执行,拆除黄某新占道建筑物,恢复道路正常通行。
藤县法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案件特殊性,院领导和同心镇镇长多次带队到被执行人家中下访,向其释法明理并下发执行通知书,但是被执行人黄某新仍然没有自行拆除占道建筑物,给部分村民的出行造成不便。因此该院执行局果断实行强制执行,拆除占道建筑物,确保村民顺利通行,维护司法权威。
(高峰 黄建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