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法官及司法所干部到家里来帮助化解矛盾,给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让我们不再为流经家门口臭气熏天的污水而苦恼……”这是8月14日,藤县人民法院太平法庭法官联合藤县古龙镇司法所、古龙镇田心村村委会干部,深入现场仔细勘察,耐心调解相邻排污纠纷时,得到当事人及当地群众的赞赏。
家住藤县古龙镇田心村的黄某连,与黄某藤系多年的友好邻居。但自从2013年1月,黄某藤在其屋后背墙外建造一个化粪池后,情况就发生了变化。该化粪池的排污口距离黄某连家的厨房仅有四米之隔,排放的污水流经黄某连家门前臭气熏天,令人作呕,严重影响周围邻居正常生活及身体健康。为此事,黄某连曾多次找黄某藤协商解决,建议将其化粪池的污水用胶管接引排放,但黄某藤总是不予理睬,后经村委会调解无果。2013年8月12日,黄某连以黄某藤排放污水污染其住宅周边环境及家人身体健康,侵犯其相邻权为由,一纸诉状将其诉至法院。
该院太平法庭黄醒勋庭长收到诉状后,并没有急于立案,考虑到当务之急是尽快化解邻里纠纷,防止双方矛盾恶化。同时,认识到及时处理污水排放问题,诉前化解邻里矛盾的必要性:像这样的高温酷暑天气,露天任意排放污水而不予以制止,将会使附近的村民跟着效仿这种不文明的做法,不仅与正在开展的“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背道而驰,更严重影响到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为进一步了解案情,利于调解工作的开展,黄庭长带领法庭干警并主动联合古龙镇司法所、田心村村委会干部,不顾乡村道路崎岖和高温天气,赶往纠纷地,走进当事人家中。
在纠纷现场,黄庭长在向双方当事人及群众详细了解案情及细致勘察污水排放情况后,引导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解决纠纷。在调解过程中,黄庭长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详细讲解《侵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让他们明白为这点小事“闹心”影响双方和谐邻里关系不值得的道理;同时,向双方认真分析利害关系,指出现在正处于高温天气,若污水横流,容易滋生蚊蝇而引起病菌传播,但若处理好污水排放问题,不仅减轻了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大家的身体健康。经过法官、司法所及村委会干部不懈努力,黄某藤逐渐认识到只为自身考虑而不顾及他人利益的错误行为,并取得黄某连及其家人的谅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黄某藤负责安装好排污管,不再露天排放污水流经黄某连家屋前。至此,一起相邻排污纠纷经过多方诉前联动调解,得到成功化解,取得良好效果。
(林伟宁 张明环 邓庆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