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带你去找奶奶”为由,一名老妇人将在街边玩耍的两岁男童骗走,并引发“藤县两岁男孩被人拐走”的消息网上和微信圈里疯传,如今案件有了新进展。9月1日,藤县法院对案件作出宣判,被告人黄凤兰犯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5年4月13日16时许,藤县藤州镇60多岁的黄凤兰,看见一个小朋友霍某独自在一个店铺附近玩耍,便以带霍某去找奶奶为由,将霍某骗走。黄凤兰见霍某不哭不闹,即拉着霍某沿着街边走,霍某走累了黄凤兰就抱着或者背着他继续走,途经水巷口、藤县小学、藤县城中派出所、藤县人民医院,后来在藤县人民医院门口搭乘三轮车到藤县国土局下车。直至当天18时左右,黄凤兰将霍某带回到藤州镇东胜村连子冲组的家中。
当天16时许,被害人霍某的奶奶发现霍某不见后,随即发动亲戚四处寻找,后通过查看附近一家照相馆的视频监控,发现是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妇将霍某带走了,霍某的家属立即报警,警方通过视频监控锁定目标黄凤兰,通过天网视频追踪。
次日凌晨2时许,在警方的努力下,霍某从被告人黄凤兰家中解救出来。被抓后,黄凤兰辩解说其是想将霍某收养而将其骗走的。
事发后,有网友将“藤县两岁男孩被人拐走”的信息发至当地社交网站,该消息同时在当地群众手机微信圈中疯传,一时引起社会各界极大关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凤兰为了达到收养儿童等非法目的,采用蒙骗的方法,使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及监护人,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凤兰犯拐骗儿童罪罪名成立,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黄凤兰的行为,依法应在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幅内量刑。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黄凤兰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黄海峥 温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