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发展,及时发现和解决社区矫正工作问题,近日,藤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联合县司法局、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对藤州镇、太平镇、塘步镇三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司法所的工作汇报,并与矫正对象面对面谈话,核查矫正对象的档案。最后,检查组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同时对以下四个方面提出整改意见:一是是否依法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和教育情况;二是是否掌握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情况;三是是否依法办理外出请假、销假审批手续;四是是否组织查找未按时报到或者脱离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
据悉,2013年以来,藤县法院共判处300名非监禁刑罪犯,其中判处缓刑173人、拘役112人、管制15人。该院主要通过以下四个方面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庭前启动非监禁刑评估程序,委托社区矫正机构或依职权开展社会调查,评估是否适用非监禁刑罚;二是庭中教育感化,充分释法,增强悔罪认知;三是庭后实行社区矫正回访制度,由刑事审判法官定期回访考察,将服刑人员的日常表现、思想波动等情况记录在案,确保矫正工作实效;四是建立社区矫正联动机制,与司法局、居委会、村委会等机构建立长效联络机制,及时向有关部门送达法律文书,保障服刑人员顺利进入社区矫正。(魏朝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