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法院金融巡回法庭特色司法服务显成效

来源:藤县法院  发布日期:2016-08-08  分享到:

“想不到你们金融巡回法庭开展的特色司法服务那么有成效,那么快就帮我们追回了200多万元的贷款本息,真是太感谢你们了。”8月5日,在藤县法院民二庭调解室,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藤县信用社)委托代理人黄某武对承办法官说道。

 2014年8月被告李某夫妻向原告藤县信用社借款200万元用于种植速生桉,并以其共有的8层近800平方米自建房屋作抵押担保。借款到期后,李某夫妻未能如期归还借款本息。藤县信用社经多次催收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偿还贷款本金200万元及相应利息,并判令原告对被告用于借款抵押担保房地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本案数额比较大,且被告的抵押物较难变现,藤县法院金融巡回法庭本着方便双方当事人的原则,多次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原告同意先解除房屋抵押登记由被告自行变卖房屋并将欠原告的借款本息全部还清。在调解笔录上签完名后,原告委托代理人对巡回法庭高质高效的办事效率表示感谢。

据悉,自今年7月中旬以来,藤县法院金融巡回法庭积极开展“特色司法服务月”活动,对金融案件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接受咨询和法律宣传。针对金融案件特点,该院规范制度,简化审理程序,规范立案环节,简化立案手续,建立便捷、高效的金融案件绿色立案通道做到“四及时”——及时送达、及时开庭、及时审结、及时执行,减少公告送达案件,缩短审理期限,最大限度保障金融企业权益得以实现。活动开展以来,该院金融巡回法庭受理金融案件18件,审结12件,为金融企业追回了600多万元贷款,得到了金融企业的充分肯定。

另外,在活动月中,该院金融巡回法庭多次深入中国农业银行藤县支行、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多家金融企业,以座谈会、案件调解和现场宣判等形式通过与金融企业沟通、协商、研讨,就立案、审理、执行金融案件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为金融机构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夯实了基层。(黄诗媚 韦承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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