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头版头条报道藤县检察院司法救助一被害人情况

来源:藤县检察院  发布日期:2016-08-30  分享到:
视频小窗口 温暖一家人
广西三级检察机关通过视频系统联合接访救助一被害人
王治国 邓铁军 曾城 孙钧杰


  “我是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继胜,刚才听了你的介绍和诉求,对你的遭遇我们非常同情。此前,自治区检察院已为你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3.5万元,藤县检察院也为你申请了救助金1.5万元,梧州市检察院正在积极为你申请救助金。希望你好好利用这笔钱,重振生活信心,照顾好家庭,好好生活。对于案件,我们将依法依规进行办理……”

  “非常感谢自治区检察院、市检察院和县检察院领导、检察官对我的关心和救助,今后我一定好好生活,绝不辜负你们对我们一家的期望……”

  日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检察院远程视频接待室里,记者看到了这样感人的一幕。

  在远程视频接待室现场的,是救助申请人黄某以及藤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韦焕成和办案干警,而视频的另一端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继胜,他们正在进行视频对话。

  随后,韦焕成将自治区检察院申请的3.5万元和藤县检察院申请的1.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给黄某。黄某激动得热泪盈眶,连连向检察机关表示感谢。

  2015年9月7日,一件骇人听闻的杀人案打破了藤县新庆镇一个小山村的宁静:黄某时年5岁的儿子被同村的莫某残忍杀害,黄某在和莫某搏斗过程中胸部和左手食指也被砍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由于犯罪嫌疑人莫某有精神病史,藤县公安局请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所作出了莫某作案时处于精神分裂症发病期和无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意见。

  案件发生前,黄某长期在家中务农,收入微薄,与妻子离婚后,家中尚有两个分别为7岁和13岁的女儿在校读书,其母李某85岁高龄,属二级残疾人,一家人仅靠黄某务农以及领取农村低保金维持生活。案件发生后,黄某花去医药费、儿子丧葬费等2万余元,大部分系向亲戚所借。由于自身伤情尚未完全恢复,并患有乙型肝炎和慢性肠胃炎,且要照顾老人小孩,黄某无法外出工作挣钱。他家的农村低保金,也因种种原因停发了。而犯罪嫌疑人莫某也是靠领取低保金维持生活,加之患有精神病,所以案发后莫某及其家人没有给予黄某任何经济赔偿,致使黄某家庭生活难以为继。

  藤县检察院公诉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黄某的情况符合给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下发的《广西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与公诉部门关于移送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工作意见》,将有关情况通报控申部门。

  藤县检察院控申科接到案件线索后,主动与黄某联系,多次深入黄某家中、村委会、新庆镇民政办和扶贫办等相关部门详细调查了解其家庭经济情况。确认黄某家庭贫困且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该院及时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同时,该院及时将情况向梧州市检察院作了汇报。梧州市检察院高度重视,认为此案属于比较典型的案件,可以尝试进行联合救助,于是迅速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作了汇报。自治区检察院经过审核,同意三级检察机关进行联合救助,遂出现了上述那感人的一幕。

  在办理黄某司法救助案件的过程中,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梧州市检察院、藤县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多次通过电话慰问、实地走访等形式,了解黄某的身体情况和家庭情况。黄某多次向办案人员表示不服对犯罪嫌疑人莫某作出的精神病鉴定意见。办案人员耐心地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希望其尽快恢复对生活的信心。为解决黄某的后顾之忧,梧州市检察院还积极和当地村委会、镇政府协调,为其从2016年起重新争取了农村低保金,并研究确定在今后的精准扶贫工作中,有针对性地重点帮助其家庭尽早脱贫。

  三级检察机关的关心和帮助,让黄某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他表示会好好利用司法救助金解决家庭困难,早日恢复正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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