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检察院首次启用“绿色通道 ”快速办结了两起轻微刑事案件,提高了审查逮捕效率。
9月29日,藤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受理龙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和周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时发现,这两起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以及量刑都没有争议,符合简案快审的条件,于是根据规范推行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试点工作的要求,灵活启动快速办理模式,加班加点对案件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仅用两天时间就将该两起案件办结,有效保障了效率原则和公正原则的协调统一,为司法案件的审理开辟了一条行之有效的绿色通道。
据悉,刑事案件的简案快审,是指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中在办理符合简案快审实施办法规定的事实清楚、无争议的案件的过程中,在遵循法律基本原则、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诉讼程序、缩短办案期限、提高诉讼效率的工作机制。“绿色通道”是按照法律规定,遵循法定办案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内部工作流程、缩短各个环节的办案期限,是司法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绿色通道”的设立,一是通过繁简分流,使检察官能够集中力量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从而全面提高审判质效;二是提升刑事审判效率,有效防止“罪刑倒挂”现象,依法保障轻微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三是缩短审理周期,减少嫌疑人翻供、串供以及证据湮灭等现象,节省诉讼成本;四是减轻看守所的仓容压力,降低行政成本。既有效缓解了藤县政法部门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又使诉讼资源的投入和配置趋于合理化。(藤县检察院 胡家榕 苏杨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