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调解现场

案件主办人何玲与当事人进行会谈
近日,藤县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何玲等一行3人前往同心镇政府,与镇政府工作人员一起就因山体滑坡损毁掩埋农田而引发的20起纠纷做好释法工作。
李某丽等20人曾向藤县法院起诉,诉称藤县同心镇初级中学、李某涛、周某宗等人在山坡上建造蓄水池,由于蓄水池长期水满溢出渗入、浸泡坡体造成坡体稳定性不断降低,最终导致山体滑坡的地质灾害,造成李某丽、李某茂等20人的水田、旱地和土地上的农作物、经济作物及建筑物遭到毁灭性损害,故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案件受理后,藤县法院高度重视该系列纠纷,院长石忠贵、案件主办人何玲等人先后多次深入现场勘验、组织调解,并会同当地政府等相关部门做好释法工作。李某丽等20人认识到山体滑坡主要是自然灾害所引起,随后均申请本院撤回起诉。
为进一步做好释法工作,进一步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为辖区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近日,何玲等人再次深入同心镇,在镇政府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与多名案件当事人进行会谈。何玲指出,在法院多次与当地镇政府协商下,镇政府表示可以在确定的地质灾害救助范围内对受灾群众给予适当补助,在受灾田地复垦再耕种时也会给予一定的帮助,具体方案要等研究后再行确定。何玲希望案件当事人要相信法院和政府,耐心等待结果,合法表达诉求。经释法明理,与会的当事人均表示相信法院和政府,并希望政府尽快作出补助方案。(陆金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