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是积极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2017年以来,藤县人民法院主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新常态,积极推行院、庭长带头办案工作机制,院、庭领导主动勇挑重担,办理难案、骨头案,带动推动该院法官办案质效的提高。
近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一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在藤县法院濛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由于该案案情复杂,争议比较大,为了更好的处理好案件,化解村民纠纷,提高审判质效,法院副院长高云担任审判长参加审理该案。在该案庭前,高云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与合议庭成员认真研究案情,并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在庭审过程中,高云娴熟地推进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当庭调解等各个程序。在调解阶段,高云从法理和情理双重角度劝导,最后双方当事人一致表示同意庭外协商调解,化解纠纷。
据悉,2017年以来,藤县法院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法院关于院庭长办案的有关规定,将院(庭)长直接编入审判团队,切实承担起审判职责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优质审判资源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还将院(庭)长办案绩效纳入工作考评和监督范围,逐月通报院(庭)长办案任务完成情况。2017年,院(庭)长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164件,占全院结案数的56.72%。(潘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