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藤县检察院依法对一起特大运输毒品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邓某移送上级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10包,净重19975克。
2016年5月8日,犯罪嫌疑人邓某从梧州搭乘班车前往广东,在江门市与同伙邓甲进行碰头,两人回合后驱车前往中山市东凤镇拿取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取货”后邓某与同伙驾驶车辆返回梧州市藤县太平镇。本以为大功告成的两人,在太平镇与古龙镇交接界处,被藤县公安局民警查处拦截。
我国对于毒品类犯罪向来秉承从重从严打击的态度,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今年3月5日,最高检在保持打击毒品犯罪案件高压态势的发言中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毒枭、职业毒犯、再犯、累犯、惯犯、主犯,以及源头性毒品犯罪。据悉,2016年1月至2018年2月期间,藤县检察院共办理毒品类案件32件38人、审结27件28人,移送上级检察院审查起诉14件14人。该院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涉毒案件起诉率达100%,有罪判决100%。
藤县检察院愿做法律的捍卫者,群众美好生活的守护者,法治社会的践行者,守好法治大门,为提纯社会秩序贡献检察力量。
(胡家榕 李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