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获取高额不法回报,跨省运输毒品185余斤被抓获,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运输毒品罪对覃某平、罗某喜、黄某国3人批准逮捕。
2018年3月中旬,犯罪嫌疑人覃某平找到广西藤县籍无业人员黄某强(因涉嫌运输毒品罪已被批捕),要求帮忙找司机到云南运输一批毒品回藤县,并许诺事成后给予30万元的高额报酬。3月18日,黄某强与黄某国在藤县某宾馆碰面,商讨运输毒品事宜,并允诺事成之后给予7万多元好处费。3月19日,黄某强与罗某喜约谈,要求罗某喜开货车到云南运输毒品,同样许诺事成后将给予7万多元好处费。3月20日凌晨4时,黄某强、黄某国、罗某喜开着由覃某平提供的大货车到玉林维修、过户,将货车进行套牌,期间黄某强给罗某喜3.5万元、黄某国1.2万元作为修车和中途费用。4月8日,罗某喜、黄某国驾驶着大货车到达云南瑞丽市,并在4月14日接手毒品,将毒品隐藏在大货车水箱暗格里。为掩人耳目,罗某喜、罗某国两人将大货车装满西瓜,以为这样便可以瞒天过海,谁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4月18日凌晨罗某喜、黄某国驾驶的大货车进入广西百色市平班检查站时,被公安人员查获。公安人员在该大货驾驶室后背水箱暗格里查获189包共265块毒品海洛因,经称量,毒品净重185余斤。同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黄某强、覃某平抓获。
案件发生后,梧州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反映迅速,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藤县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运输毒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覃某平、罗某喜、黄某国3人。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