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庭审现场

七名被告人领刑受罚

学子旁听庭审
6月21日下午16时,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藤县人民法院对6起涉毒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吴乾松、黄再正等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10个月不等,并被判处罚金20000元至2000元不等。
上述6起案件中,涉及的罪名有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以及抢劫罪三个罪名,涉案毒品有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海洛因、氯胺酮(诉称“K粉”)、MDMA(俗称“摇头丸”)四类毒品。7名被告人中,吴乾松、黄再正、梁明深均获刑十五年,唐秀玛获刑十二年十一个月,吴建军获刑十年五个月,苏文钦获刑四年八个月,何三云获刑十个月。
“依法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积极参与禁毒工作是人民法院肩负的一项重要职责任务。”藤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文禄在随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强调,毒品犯罪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危害极大。2018年以来,藤县法院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参与禁毒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配合,坚持高压严打方针,依法从严惩处涉毒犯罪,坚决遏制毒品犯罪高发态势,审结非法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贩卖毒品等涉毒案件37件41人。
集中宣判当日,藤县法院举行了“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了藤州中学50多名师生参观审判场所,旁听宣判,并为他们讲授禁毒知识,教育引导学子们珍惜生命,远离毒品。(祝裕旺 温云兰 魏朝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