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是一把破解执行难的“利剑”
    ——---藤县法院召开打击“拒执罪”案例通报会

来源:平安藤县网  发布日期:2018-08-15  分享到:



1.高副院长向大家通报执行工作情况




2.黄局长向大家通报“执行不能”典型案例




3.会议现场



8月15日,藤县人民法院召开“拒执罪”案例通报会。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云主持,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代表、有关媒体代表等2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 高副院长向大家通报了2016年以来藤县法院打击规避执行行为的基本情况以及近期审结的一起拒执罪案件情况。的拒罪案例中,被行人李某昌没有按规定如实申报财产,有能力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而故意逃避执行,且有将财产转移登记到他人名下的行为。自诉人黄某某以行人李某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由向藤县人民法院提起控诉。藤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党组书记、院长石忠贵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诉讼期间,被告人李某昌迫于拒执罪刑罚震慑,多次与本案自诉人包括另一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协商,最终于本案开庭前对这两案件共标的170万元的债务的履行达成和解协议,其中与本案自诉人达成了履行56万元的一致意见。至此,共标的170万元的两执行案件顺利执行结案,自诉人自愿申请撤回该刑事自诉。鉴于被告人到案后能认识错误,主动履行义务,得到了自诉人的原谅,藤县人民法院遂裁定准许自诉人黄某某撤回起诉。

高副院长指出,对于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而不履行的“老赖”依法予以打击,一方面惩罚了拒执罪犯罪行为,一方面树立司法权威,对打击“老赖”是强有力的震慑,是破解执行难的一把“利剑”下一步,藤县法院将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三方合力联动,建立打击拒执犯罪的长效工作机制。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妨碍公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依法严厉打击

最后,藤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黄云杰详细给大家讲解了“执行不能”案件的几种具体情形,通报了该院受理的因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而导致“执行不能”的二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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