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访为要挟向政府索要5000元 藤县男子因寻衅滋事获刑九个月

来源:藤县法院  发布日期:2018-11-02  分享到:

藤县濛江镇男子吴某新多次进京非正常上访,并以无路费回来为由以继续进京上访相要挟,向藤县某镇政府强行索取了5000。前不久,藤县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吴某新因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新因到北京市中南海一带进行非正常上访,于201562日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训诫、同日被藤县公安局告诫。2017828日吴某新因社保金缴交问题到藤县信访局上访。20171020日,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吴某新不服该处理意见,向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查。吴某新在申请复查期间,到北京市中南海一带进行非正常上访,2017122日被藤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2017126,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复查意见书,吴某新在规定的一个月的时间内未提出复核申请,信访程序于201816日处理终结。根据国家信访局的相关文件规定,任何一级信访部门不再受理。

被告人吴某新因非法上访被训诫、告诫、行政拘留后,仍不思悔改,在信访程序处理终结后,于2018228日,又以政府没有帮其解决社保金问题,从广州乘坐火车去北京进行非正常上访。同年31日,被告人吴某新打电话给藤县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胡某要求政府解决其社保问题同时,以无路费回来为由以继续进京上访相要挟要求该镇政府汇给其5000。该镇政府迫于维稳压力,为了劝返吴某新避免造成不良后果,让该镇政府胡某从其个人账户给被告人吴某新提供的账户汇入5000元。被告人吴某新收到钱后才购买火车票乘车回来。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新在上访反映的诉求经信访程序处理终结后,仍到北京等重点敏感地区非正常上访,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并以非法上访要挟政府工作人员,强拿硬要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藤县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祝裕旺 黄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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