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司法局帮助两名社区服刑人员回家过年

来源:藤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9-02-01  分享到:

近日,藤县司法局通过多方努力,帮助两名藤县户籍但实际居住地分别是柳州市和梧州市龙圩区的社区服刑人员办理了迁居手续,让他们能够在春节来临之前安心回家与家人团聚,共度佳节。

社区服刑人员周某和唐某,都是90后,因涉世未深,法律意识淡薄而触犯了法律,两人被人民法院判决缓刑后能主动到县社区矫正中心接受社区矫正,悔罪态度较好。工作人员在办理入矫手续中了解到两人的情况是户口所在地均藤县范围,但是长期不在藤县生活,在藤县辖区内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亲人。获悉具体情况后司法局马上组织人员到两人的户籍所在的村、社区进行核查,发现两人提供的情况属实。随后一方面指导社区服刑人员收集办理迁居的相关材料,另一方面积极与其长期居住地的司法局联系,并邮寄了相关材料给对方审核,配合对方司法局的调查,经过多方核实,最终对方均同意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回当地接受社区矫正。131日,两名社区服刑人员兴高采烈到县社区矫股办理迁居手续,再三感谢工作人员的帮助,表示回到居住地后一定会继续认真学习,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春节临近,每个游子都归心似箭,每个家庭都盼望着团圆,社区服刑人员虽然触犯了法律,但是社区矫正本来就是彰显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管理过程中体现人性关怀,更能让社区服刑人员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安心接受改造,珍惜铁窗外的生活,有限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共建和谐社会。

(藤县司法局 饶彩桂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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