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在现场 吴汉北现场督导永利公司执行工作

来源:藤县法院  发布日期:2019-05-16  分享到:

藤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汉北一行到碧水阁小区执行督导

吴院长到各车库实地走访查看

 

5月14日,藤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汉北带领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文禄,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黄云杰以及执行干警一行到碧水阁小区,就涉藤县永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利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系列执行案进行现场督导。

据了解,关于申请人何某等与被执行人永利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系列案,目前藤县法院立案执行185件。申请执行事项主要有:由被执行人为申请人开具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购房发票,协助申请人办理购商品房的产权登记,退还申请执行人多收的购房款,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违约金。由于永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康国添不知所踪,永利公司办公楼已人去楼空,部分申请执行事项陷入“执行不能”的困境。就永利公司的相关财产处置问题,包括商品房、商铺、小车车位、摩托车车位等已陆续进入拍卖阶段。

在碧水阁小区车库内,吴院长详细向案件承办人了解被执行人永利公司相关车位的查封情况,并到各车库实地走访查看。对查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吴院长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并要求分管领导以及承办法官及时跟踪解决。吴院长指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精髓所在,要穷尽一切执行手段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吴院长要求执行法官要进一步提升执行效率,认真、细致核实查封的车位、商铺、商品房等财产情况,同时要加强与住建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拍卖的财产能依法交易。

该次现场督导,是藤县法院大力推行“书记在现场”工作法,突出党组织书记“头雁效应”,现场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激励广大干警担当作为,着力实现转作风、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也是贯彻落实“解放思想服务大局”宗旨的工作要求。通过带头示范,促使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工作在现场”的意识,进一步促进审判执行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提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祝裕旺  姚海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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