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已婚妇女以“谈恋爱”为名进行诈骗

来源:藤县法院  发布日期:2021-03-11  分享到:

如今婚恋诈骗案层出不穷,诈骗手段也是日新月异。广西藤县女子姚某也想走这种“捷径”,却将自己送进了监狱。

                 

2020年3月份,被告人姚某隐瞒自己真实的姓名及已婚已育的事实,虚构“刘梅”的身份,通过相亲的方式认识被害人周某,并以谈婚的名义与周某交往、谈恋爱。取得周某的信任后,姚某以买化妆品、母亲生病、需要购买手机、妹妹住院做手术、偿还债务等为由,多次骗取周某钱财。直至9月份,因其担心被识破骗局,便将周某微信号拉入黑名单,不再与周某联系。期间,被告人姚某骗取被害人周某的资金共计人民币10258元。

                 

姚某被抓获后,其家属代其赔偿了被害人周某人民币10300元,并取得了周某的谅解。

法院认为,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姚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从宽处理。且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综合案情,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姚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温云兰 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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