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了解,甘某某与妻子陈某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女。因夫妻感情破裂等原因,导致双方的婚姻陷入僵局,一个完整的家庭即将面临着分散和破碎。陈某某提出离婚,经法院判决其女儿跟随陈某某生活,甘某某每月给女儿700元抚养费,女儿在读高中,家里一栋两层楼房,陈某某及女儿住在一楼,甘某某住在二楼,法院判决住在一楼的陈某某要保证无障碍通道,镇工作人员按照法院判决书执行。近期,陈某某认为甘某某的出入影响了其生活,就请人在一楼大厅的楼梯对出位置把墙挖穿,开一个90公分的通道给甘某某出入,甘某某对其行为感到不满,一是自行拆墙可能会导致房屋结构损坏或楼面破裂;二是楼房主体没有框架,影响安全问题;要求陈某某停止施工而发生纠纷。新光村委接到信息后马上组织人员到现场调解,经多次调解没有成功,要求镇政府派人协调处理。
2月10日上午,接到报告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由镇综治办联合司法所、派出所及村委组成工作组,到现场开展调解工作,经了解情况,对夫妻双方之间发生的家庭婚姻矛盾纠纷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找到问题的证洁所在。在调解中,工作人员对甘某某和陈某某的婚姻及家庭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进行政策、法律风俗习惯等问题的解释,并深入浅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进行调解。
最终,双方情绪稳定,表示将好好反思自己存在的问题。有效防止了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通讯员:黄福连)
2月10日上午,接到报告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由镇综治办联合司法所、派出所及村委组成工作组,到现场开展调解工作,经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