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农村土地流转、拆迁、收益分配等原因引起的涉农土地权益纠纷增多,如何处理好涉农土地权益纠纷,成为乡镇政府面临的一个难题。近日,同心镇人民政府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土地纠纷案,恢复了当事人和睦友好的邻里关系,维护了社会安定,为复工复产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
起因:2022年2月7日,同心镇沙村大屋埌卢X玲情绪激动的到镇综治办反映与卢X华因建房产生土地纠纷问题,经村委会调解无果,申请镇政府相关部门协助调解。同心镇综治办工作人员耐心接访,安抚好卢世玲来访情绪,认真做好笔录。
经过:经调查了解,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两家屋边一条20公分排水渠的权属、使用纠纷问题。起因是卢X华建房,水泥硬化地基占入到下屋卢X玲自留耕地底排水渠约20公分,卢X玲找卢X华协商,要求其签订协议明确超出地基的水泥硬化护边约20公分土地权属归属卢世玲,并约定以后建房不得建飘沿滴水。卢X华不答应,且态度坚决,两人之间协商未果。卢X玲随向村委反映情况,要求村委帮忙调解,沙村村干部组织双方当事人召开村级人民调解会亦协商无果,遂发生卢X玲到同心镇综治办来访事件。
处理:同心镇调解委员会接案后,秉着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认真开展调查和判研分析,寻找本次纠纷的突破点。经判研分析因卢X玲方担心以后建房与上屋新建房子发生滴水争议,所以坚持争取20公分水渠的权属。2月16日,同心镇组织综治办、司法所、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沙村干部以及双方当事人召开人民调解会,就双方矛盾纠纷争议问题进行调解。
会上同心镇人民调解委员对涉案双方当事人详细说明法律法规和耐心的劝解,并给出了建议:双方邻里应以有利团结有利生活的原则去处理相邻问题,争议地基保持使用原状,双方不得在争议地基上进行构建,毁坏。双方各让一步,远亲不如近邻,古有六尺巷典故,今人也应互谅互让。最后双方当事人接受人民调解会的建议,对土地权属争议的问题达成一致看法,并在当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握手言和。
至此,一起土地纠纷权属案调处成功,维护了我镇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