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下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召开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动员部署视频会议,我县设分会场,县应急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股室负责人、全县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共31人参加此次会议。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全生产方面作了非常多的批示指示,我们要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对《意见》宣贯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推进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会后,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丘启周对照《意见》和全体参会人员进行了学习和解读,《意见》共分为七部分,二十四项内容。丘启周结合我县矿山实际情况着重强调以下方面:一是严格矿山安全准入。《意见》突出了从源头上把关,在矿山规划、设计和建设上作了明确要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和尾矿库要引导退出,对于达不到安全距离矿山进行整合重组,加快矿山升级改造推动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二是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见》对健全矿山安全管理体系、规范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管理等事项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我县各矿山企业要严格审核外包企业的资质,不能以包代管,更不能层层分包。三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专业人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结合当前我县正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行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履行第一职责,切实带头做好专项排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