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近期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平安创建与税收工作一起抓,开展安全保密、信访维稳、风险防控经常性警示教育学习。
二是把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绩效考核。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平安建设责任书传导压力,切实将保安全、保稳定的要求落实到税收工作各个方面。
三是将平安建设与税法宣传、纳税人大走访、志愿服务等工作相结合,开展“敲门行动”,切实提升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抽查工作,明确值班工作保障和突发事件处理流程,严格责任追究。
五是以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为举措,组织开展全面、系统、深入的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