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后,市场监管局的同志不仅帮我要回了300元退款,还让商家意识到自身问题所在,维权效率高,为民办实事,值得称赞。”8月7日,当得知市场监管部门日前已对违法商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时,家住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的陈先生直言:“这样,我们老百姓消费就更放心了。”
今年5月6日,陈先生通过全国12315平台反映:藤县一超市出口处某珠宝店的“即开即兑券”有奖销售活动存在细则不明、误导消费等问题,其要求退货退款却遭拒绝,希望有关部门帮忙维权。5月12日,藤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前往涉诉珠宝店,通过查阅活动宣传资料、询问店员以及核对销售记录等方式,对该店有奖销售行为展开全面核查。经查,该店存在四项违法行为:未公示奖项种类、兑奖条件等关键信息;未公布500元以上高额奖项兑奖情况;未将带有中奖标志的奖券全部投放市场;未按规定建立并保存抽奖活动档案,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随即,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店制作和发放的刮开式抽奖卡片“兑奖券”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在随后的调解工作中,因涉诉双方当事人情绪都较为激动,执法人员采取“背对背”调解策略,一边打电话向消费者陈先生详细解释调查进展与权益保障,一边现场与涉诉珠宝店负责人深入沟通,肯定其“配合调查、愿意整改”的态度后,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逐条向其分析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最终,经过执法人员耐心调解,涉诉双方达成和解。
“调解并非终点。依据相关法规,调解不免除经营者其他法律责任。”藤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调查过程中,该局发现涉诉珠宝店此前已因类似问题被投诉3次,虽每次均整改但未彻底规范,属“屡教不改”。于是,执法人员启动“诉转案”机制,围绕案情收集证据,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在确定处罚时,藤县市场监管局综合考虑涉诉珠宝店虽存在违规行为但未造成消费者严重财产损失、每次被投诉后均能主动配合调查并和解整改、作为个体户经营面积不大且抗风险能力较弱等三方面因素,未进行“顶格处罚”或“数罪并罚”,而是运用“柔性执法”理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相关条文,对涉诉珠宝店四项违法行为“择一择重”处罚——即针对第三项“未将带有中奖标志的奖券全部投放市场”这一违法行为,在法律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予以从轻处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