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法院“四到位”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11-27  分享到: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审判、提高审判透明度的一种有效形式。近年来,藤县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注重抓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选任关、培训关,不断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完善奖励机制,吸引、鼓励更多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有效促进司法公正廉洁高效。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推进工作开展。2009年起,我院将人民陪审工作列入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点工作计划抓好落实。每半年主动向县委、人大报告我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对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加强与上级法院及同级人大的沟通交流。 20131-11月,我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471件,一审案件陪审率达100%,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是增补选任到位,优化队伍结构。分别从党政、妇联、教育等不同行业,择优选任群众威信高、公道正派、有能力的人民陪审员22人,平均年龄44岁,大专以上学历19人,其中男性 15名,女性 7名,确保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代表性。同时,认真贯彻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分阶段落实倍增计划, 不断扩大人民陪审员选任范围,增加基层群众的选任比例,确保到2013年底人民陪审员名额达到35人,进一步优化干部结构,充实壮大人民陪审员队伍。

三是教育培训到位,提升司法能力。2009年以来,通过不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庭审观摩、经验交流座谈会10余次,让人民陪审员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发言权以推进司法民主,让“无袍法官”坐堂问案,发挥以案代训的作用,行使审判权、监督权,做到真陪善审,以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同时,加强司法实践,利用某些陪审员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参加诉前调解、法制宣传等工作,在锻炼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审判技能。

四是补贴待遇到位,激发工作活力 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对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据实报销; 加大经费投入,从紧张的办公经费中挤压资金彻底解决人民陪审员的陪审补助;对在人民陪审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进行年终表彰和奖励,并继续提请人大任命,让人民审判员感受法院大家庭的温暖,以充分调动他们参与陪审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更好地服务于审判工作。

(张明环  曾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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